中新網12月16日電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檢察官評鑒委員會”(簡稱“檢評會”)決議將“檢察總長”黃情趣用品世銘送“監察院”、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交“法務部”核處。
  臺灣“司法人權促進會”(簡稱司權會)質疑“檢評會”的決議“輕重失衡”;許多法界人士認為,“檢評會”決議“沒水平”,“根本就在宣示以後澎湖民宿大家都來關說。”
  身兼司權會理事長的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楊雲驊昨天(15日)受訪時指出,“檢評會”似乎對關說者事後之說詞全部採認,對揭發關說者程序瑕疵的辯融資解多不採信,心證態度偏頗,末了還天外飛來一筆,認定王金平並未轉向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關說,形同“訴外裁判”,有損中立立場。
  司權會表示,“檢評會”對於揭發關說弊案者,有巢氏房屋從“檢察總長”到檢察官全部移送“監察院”,還對“檢察總長”建議撤職,而對真正關說者,竟然不論角色重要性、情節輕重及危害司法公信力的嚴重程度,都僅建議警告度處分而已,形同“揭弊者重罪,舞弊者輕罪”。
  一位不具名的法官指出,司法官的最低道德標準就是不關說室內設計、不收賄,一旦踩到紅線,法官評鑒委員會評鑒必定會撤職,若是法院院長涉嫌關說,仕途幾乎宣告到此為止,過去不乏類似案例;但“檢評會”竟認為關說“情節輕微”,等於間接告訴大家以後可以關說,若是被抓到處分不會重。
  關於“檢察總長” 黃世銘監聽部分,司權會表示,“檢評會”指特偵組將監聽譯文作為新聞稿違法,按這種說法,那現在很多檢察官起訴書和法官判決書引用監聽譯文內容豈不統統違法?
  司權會表示,民間司改會是送請評鑒的移送單位,評鑒過程中,司改會成員赴“監察院”要求彈劾黃世銘,而評鑒委員亦有數人是司改會成員、參與投票,甚至說出“希望彈劾案成立”,這樣立場鮮明的表態,有損“檢評會”的客觀中立。
  臺灣《聯合報》16日發表社論說,“檢評會”所做出的決議,最讓人矚目之處,倒不是嚴厲要求“監察院”將黃世銘撤職,而是它認定涉嫌關說者只是 “程序瑕疵”而輕輕放過。至此,在“立法院”和“檢評會”的唱和下,關說已形同被宣告“除罪化”了,這將為臺灣司法埋下無盡惡果。
  2013年9月6日,“檢察總長”黃世銘召開記者會,公開特偵組監聽到的王金平與柯建銘間的通話,認為有關說嫌疑。“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遭移送“監察院”,曾勇夫在壓力下請辭,中國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引發所謂“九月政爭”。  (原標題:台檢察官評鑒會關說案決議出爐 被指為關說除罪)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k53okgyl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